关于征求《船舶水污染物收集过程监管智能装置》团体标准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公告 |
各有关单位及个人:
根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〔2019〕1号)的有关要求,现就浙江蓝景科技有限公司、浙江省现代农业装备设计研究院等单位起草的《绿船舶水污染物收集过程监管智能装置》团体标准(征求意见稿)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征求意见时限为2025年10月28日—2025年11月28日,请于时限内将《征求意见表》反馈至邮箱:zhejiangdianji@163.com,逾期视为无意见。
附件:关于“船舶水污染物收集过程监管智能装置”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.pdf(77.66 KB)
附件:船舶水污染物收集过程监管智能装置(征求意见)编制说明.pdf(255.591 KB)
附件:船舶水污染物收集过程监管智能装置(征求意见)-10.22.pdf(486.54 KB)
附件:标准征求意见表-空白.docx(15.775 KB)